我县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信息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吴莎莎 鲍明飞)日前,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1日起,我县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行了调整。
费率浮动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影响工伤保险的主要要素,经综合评定后,按照一定的规范对参保单位实名制参保和按建设项目参保执行的行业风险费率进行浮动的机制。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全县5683家参保单位进行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计算,此次调整共涉及4259家参保单位,调整周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此次工伤浮动费率调整分为5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不浮动以及向下浮动至80%、50%。参保单位的最终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确定。